专业的商标注册机构,为您注册商标,转让商标,查询商标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!
商标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商标新闻 商标知识 商标法规 关于我们
 
商 标 新 闻
经 典 案 例
商 标 知 识
商 标 法 规
商 标 历 史
商 标 理 论
视 角 调 查
权 威 论 述
代 理 资 讯
业 务 受 理
 
 
孟欣:《同一首歌》已进行商标注册

阅读 次 时间:2004-11-16e 稿源:辽沈晚报

央视名牌栏目《同一首歌》最近可谓“祸不单行”,刚刚在贵州玉屏遭遇“李鬼”,如今又要被《同一首歌》歌曲的词作者陈哲、迎节,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。据悉,3位作者一致认为,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,进行商业演出多年,至今未与他们达成“有偿使用”协议,未支付一分钱版权费,央视此举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,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。14日,记者分别采访到《同一首歌》栏目制片人孟欣和《同一首歌》歌曲原作者的委托代理人——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律师,听到的是双方不同的声音。

代理律师:

至今未收到一分钱版权费

歌曲《同一首歌》创作于1990年,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,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。尤其毛阿敏将该歌拍成MTV后,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曲。歌曲《同一首歌》3位原作者陈哲、迎节、孟卫东的委托代理人王明哲律师告诉记者,几年前,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《同一首歌》,但是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,已构成故意侵权。“尤其是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,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,有巨额利润,《同一首歌》作为栏目的主题歌,每期必唱,歌曲的原作者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著作权使用费,这显然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。”

孟欣:

央视已抢注“同一首歌”商标(商标,商标查询,中国商标网)

14日下午,《同一首歌》制片人孟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中央电视台已经对“同一首歌”这个名字进行了商标注册,现在受《商标法》保护,根本不存在侵权。这就像当年《刘老根》火爆荧屏时,有人抢先将“刘老根”注册为商标,并没有对电视剧《刘老根》造成侵权一样。而对于在每期节目中演唱《同一首歌》歌曲的问题,孟欣说:“我们已向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交纳了版权费,而且所支付的费用还相当高,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位歌曲的作者直接支付费用,现在都是由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代缴版权费。”至于歌曲《同一首歌》原作者未收到“一分钱”的说法,孟欣表示,央视方面的律师已于14日下午去中国音乐版权协会进行调查。

上一篇: 工商总局专项行动中认定62件驰名商标
下一篇: 注册过万著名商标仅4个 房地产品牌意识需强化
   
·国际巨头与浙江小企业“抢”商标
·商标当标签 RSS业界抨击苹果“特立
·“亨得利”商标战在哈起硝烟
·警惕中国商标境外被抢注
·“现代”商标风波解析
·李宁集团卖北京子公司 将与AIGLE
·歌词软件风扇玩具知识产权侵权 公布1
·佛山知识产权七大案例 教您提高知识产
·国家商标局副局长应诉“雪花粉”之争
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
·三载“长虹/长红”商标之争尘埃落定
·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相同是否构成侵权?
主办单位:中国商标注册站 技术支持:中国商标注册站
技术电话:010-88909109 传  真:010-88909108-802
本网访问人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