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龙口粉丝”、“四川泡菜”以及“金华火腿”皆为驰名中外的我国地方传统名特产品。然而,正可谓“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”,仅仅因为几个企业的胡作非为,便牵连了诸多“正规军”,甚至导致地区的“老”字号产品几乎全军覆没。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听到有关专家呼吁:行业相关企业以及有关地区的政府应该尽快行动起来,为大连海鲜申报具有“地理标志”特征的集体商标(商标,商标查询,中国商标网)或证明商标,通过市场和法律的手段对大连海鲜加以保护和大力发展,避免重蹈覆辙。
特殊的海域造就了大连海鲜特别的鲜美味道,大连的海参、鲍鱼;大连的贝类、裙带菜;大连的鱼虾……让许许多多的中外宾客流连忘返。“大连海鲜”已经成了大连地区海鲜产品的代名词。据了解,在国内一些店铺里,经营者干脆就打着“大连海鲜”的招牌吸引顾客。然而,大连海鲜加工生产业也存在害群之马。有关人士认为,再这样继续下去,早晚有一天大连海鲜也会出现谈“虾”色变或谈“参”色变的恶果。
在谈到新近出现的一系列市场问题时,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认为,像“龙口粉丝”、“四川泡菜”以及“金华火腿”等等,在市场上已成为一个地区的同类产品的通用名称。可一旦有一家出现恶性食品安全事件,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,而往往是这个地区的整个行业。由此说来,地产商品品牌的保护至关重要。
按照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,所有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,必须对有地理标志产品即原产地域产品给予共同的保护和认同。目前,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保护商品的原产地名称,这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。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,国家工商总局也制订了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,为有着典型地域特征的传统名品纠纷案例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,从而更好地为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提供了依据。
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不同于普通商标,它们强调的是对商标的监督与监管,不被哪个人或哪个企业所拥有,而是被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和集体所控制。比如,“大连海鲜”证明商标一旦注册成立,那么,大连地区符合质量标准的行业企业都可以申请共同使用该商标。作为这个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,则要出台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则和质量标准,为遵纪守法的“成员”保驾护航。目前,我国的“哈密”瓜、“涪陵”榨菜、“郫县”豆瓣等土特名优产品均拥有自己的证明商标。而大连海鲜市场仍处于相对的混乱之中。
羊毛制品行业的“纯羊毛标志”成就了一个支柱产业。不过,有自己特定标志的行业并不多,诸如“鲜奶标志”、“海鲜标志”等等都亟待出台。其实,我市不少地域性的特色农产品已有了自己的品牌。除了庄河大骨鸡之外,还有黑岛鸭蛋、獐子岛海参等。而随着人们健康消费观念的增强,品牌农产品以鲜明的形象和绿色的品质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,初步形成了以“技术标准为基础、质量认证为形式、商标管理为手段”的制度框架体系。然而,在创立品牌之时,千万别忽视了对自己品牌的保护。
大连海鲜,到了创立品牌、保护品牌的时候了。

